“博专”为我所注册商标
我所近日收到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编号为第33055535号,“博专”二字被注册为我所商标。同时,经申请,我所被国家商标局备案登记为律师事务所类商标代理人。
据悉,我所是天津市为数不多的持有注册商标的律师事务所之一。我所于2018年8月22日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将“博专”二字注册为我所商标。国家商标局收到我所申请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进行了商标初步申请公告,异议期限为2019年6月7日起至2019年9月6日至。公告期满,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我所申请的注册商标予以核准,颁发了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项目为商标国际分类第45项下:诉讼服务、仲裁、为法律咨询目的监控知识产权、调解、知识产权许可、法律研究、计算机软件许可(法律服务)、替代性纠纷解决服务、法律文件准备服务、许可的法律管理、版权管理、域名注册(法律服务)、代写私人信件、知识产权代理服务、与合同谈判相关的法律服务。
另外,我所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2017年我所代理的澳大利亚某公司与深圳某医疗科技公司之间的专利合作协议,2018年我所代理的浙江某电器厂、天津某装饰材料经营部与欧普照明公司之间商标侵权诉讼……等案件中我所的法律代理事务都取得了当事人的好评。我所取得注册商标,并取得商标代理人备案,是我所注重知识产权保护,服务于创新发展方面的又一表现。天津博专律师事务所欢迎与各个企业、个人之间进行法律事务包括商标及其他知识产权领域方面进行深度合作。联系电话13920701735